一、以郵寄或親至本局交承辦單位
一、依據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申請未變性酒精販賣業者登記。
二、業者檢附酒精販賣業者登記表、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其他核准營業之證明文件
三、販賣及儲存地點所在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影本
一、依據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申請未變性酒精販賣業者登記。
二、業者檢附酒精販賣業者登記表、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其他核准營業之證明文件及販賣及儲存地點所在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影本,向本局登記後,始得營業。
三、書面審核業者資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未變性酒精管理辦法規定。如不完整,通知業者補正。
四、經審查如符合規定,以公文通知准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