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製「臺中市政府受理私有不動產捐贈申請書」,連同附繳證件送交辦理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二、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無建物者,免附)
三、地籍圖謄本。
四、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非都市土地免附)
一、申請人自行遞交或郵寄
一、作業流程:收件→審查(例補正、會勘等)→函復
業務機關 | 承辦人員或單位 | 聯絡電話 | 共用收件信箱 | 傳真 | 詳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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