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申請書表(一致性)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申請人可郵寄或親送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申請時間及受理單位

    3. 中途入(離)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 校或準公共幼兒園者,以入(離)園當日起計;當月就讀日數 15 日以下者,予以補助; 逾 15 日者,當月不予補助。

    2. 以月為核算單位。

    1.幼兒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第一胎5,000元,第二胎可領6,000元、第三胎(含)以上可領7,000元。

    ☆補助基準

    3. 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2. 幼兒未就讀於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 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期間。

    1. 出生至生理年齡滿2歲的我國籍幼兒。

    ☆發放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3款條件)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核定機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

    二、核定機關受理後,應即審查文件是否齊備,未齊備者,應以書面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以書面駁回。

    三、申請人於幼兒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填具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以郵寄、親送或於本部指定之資訊網站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向幼兒戶籍地之核定機關提出。

4 作業天數

  • 30日
  • 承辦機關:和平公所
  • 承辦人員或單位:詹小姐
  • 聯絡電話:(04)25941501#111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