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具財產申報資料查閱申請書。
一、申請者並應檢附足資證明其為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一、臨櫃或郵寄(以書面向政風機構申請查閱)
流程圖 |
5財產申報資料查閱申請書_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流程.pdf |
---|---|
申請書 |
2.財產申報資料查閱申請書.odt |
範例 | |
其他文件 |
業務機關 | 承辦人員或單位 | 聯絡電話 | 共用收件信箱 | 傳真 | 詳細位置 |
---|---|---|---|---|---|
政風處-第四科 | 鄭小姐 | 04-22289111#134212 | 04-22202876 | 40701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