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勞資會議

1 服務內容

  • 一、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改派時,亦同。

2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至勞動部線上備查系統填報相關資料。

3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勞動部勞資會議線上備查系統 : https://meeting.mol.gov.tw/personalCertLogin

  • 承辦機關:勞工局-勞資關係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高先生
  • 聯絡電話:04-22289111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