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使用牌照稅 - 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轉帳通知及繳納證明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本項服務應於各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期開始適用。 2.受理申請後,本局將發送驗證信,請於7日內至電子郵件信箱點擊連結進行驗證,逾時將無法驗證且視同未完成申請。

3 作業天數

  • 6日

4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地稅局-消費稅及管考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消費稅及管考科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