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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 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為經濟弱勢者,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繳款書所載之繳納期間屆滿前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之期間,不得逾三年。

3 作業天數

  • 6日

4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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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地稅局-消費稅及管考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消費稅及管考科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