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徵選一次,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截止日如遇例假日得順延至次一上班日),文化局並得依實際狀況需要,彈性調整受理申請期限。
一、申請總表十二份。
二、團隊基本資料調查表十二份。
三、年度營運計畫書十二份。
四、未重複接受獎補助切結書一份。
五、團隊前一年度演出代表性作品或自行剪輯之綜合性演出影音資料一份。
六、團址證明文件、辦公或排練場地平面圖(註明坪數)及照片各一份。
一、詳如備註欄
一、親自臨櫃交付
二、掛號郵寄交付
流程圖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作業要點.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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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申請書表.doc |
範例 | |
其他文件 |
業務機關 | 承辦人員或單位 | 聯絡電話 | 共用收件信箱 | 傳真 | 詳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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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表演藝術科 | 杜辦事員 | 04-22289111#25422 | 04-23753338 | 40701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