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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接用水電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有迫切民生需要且非供營業用之建築物,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搭建完成,有居住事實並已編定門牌。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民眾備妥應備文件申請送件

    二、資料審查及現場勘查

    三、符合者核發同意函

    四、不符合者不予同意或退還補件

4 作業天數

  • 14 日(工作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所接水、電僅作為家庭生活用,不外接使用及不作為營業用途使用。

  • 承辦機關:東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公建課陳先生
  • 聯絡電話:(04)22151988#506
  • 最後更新日期: 202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