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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公所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許可

1 作業天數

2 備註欄(重要提醒)

  • 承辦機關:南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周小姐
  • 聯絡電話:(04)22626105#405
  • 共用收件信箱:miu@taichung.gov.tw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