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及切結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三、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前配偶、不同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3.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含前配偶、不同戶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認列綜所稅扶養親屬免稅額者,若親屬已死亡者,檢附除戶謄本)。
四、全戶郵局及各銀行帳戶(封面及一年內頁影本)。
五、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殘障手冊、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在監證明、服役證明、榮民院外就養金、退休俸資料、機構入住證明、優惠存款、薪資證明…等)。
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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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中)低收入戶切結書.doc (中)低收入戶切結書.odt (中)低收入戶補助社會救助調查表.doc (中)低收入戶補助社會救助調查表.odt |
範例 | |
其他文件 |
業務機關 | 承辦人員或單位 | 聯絡電話 | 共用收件信箱 | 傳真 | 詳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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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子公所-社會課 | 王季玲 | 25331160-171 | l59985@taichung.gov.tw |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