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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人申請逕為遷出申請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隨到隨辦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本項僅單純提供表單。

4 作業天數

  • 3個月又30天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處理期限:依戶籍法第50條第1項及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4項辦理

    二、本表適用於原設籍人現已全戶遷移不知去向

  • 承辦機關:民政局-西屯戶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西屯戶政
  • 聯絡電話:(04)22550081
  • 共用收件信箱:v6001@taichung.gov.tw
  • 傳真:(04)22552622
  • 最後更新日期: 201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