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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姓氏約定書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出生登記同時約定子女姓氏。

3 作業天數

  • 隨到隨辦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依96年5月23日公布修正之民法親屬編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

    二、出生於父母結婚前或結婚未逾181日之子女出生登記,應由生父親自辦理,或檢附生父母聲明書及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且生母為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士時,應同時檢具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婚姻狀況證明。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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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民政局-沙鹿戶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沙鹿戶政
  • 聯絡電話:(04)26627104
  • 共用收件信箱:tchg0090@taichung.gov.tw
  • 傳真:(04)26652409
  • 詳細位置: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16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