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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收養登記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適用法條
    民法
    戶籍法
    戶籍法施行細則
    申請人
    一、收養人或被收養人
    二、利害關係人(無上列 1、2申請人時)
    三、受委託人(具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

    二、戶所審核

    三、審核無誤受理登記

4 作業天數

  • 隨到隨辦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終止收養應以書面為之。
    二、自收養關係終止時起回復其本姓,但有姓名條例第15 條情形之一者,不得回復本姓。
    三、已成年者,得由雙方同意終止收養。終止收養日期應以終止收養書約訂立之日為生效日。
    四、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與養父母終止收養關係,應向法院申請認可。

    五、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申請期限: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

    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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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去哪申請

  • 最後更新日期: 202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