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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死亡宣告登記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適用法條
    戶籍法
    戶籍法施行細則
    申請人
    一、以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
    二、在矯正機關內被執行死刑或其他原因死亡,無人承領者,由各該矯正機關 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三、因災難死亡或死亡者身分不明,經警察機關查明而無人承領時,由警察機 關通知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死亡登記。
    四、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
    五、受委託人。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

    二、戶所審核

    三、審核無誤受理登記

4 作業天數

  • 隨到隨辦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死亡證明書之印信若採預先套印,只要戳記完整且右上角證書字號及醫師姓名與證書字號紀錄完備,雖無醫師印章,仍應採認。

    二、申請期限:30日

    三、規費:
    戶口名簿每份30元。
    換領國民身份證每張50元。

    四、請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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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去哪申請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