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土地所有權狀(或第一類地籍謄本),如為國有地、公有地,需憑承租契約並經產權機關惠示意見後辦理;如非土地所有權人,應另附全部所有權人之同意書及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最新地籍圖正本(請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五、最新之分區使用證明書(請向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申請)
六、簡易位置圖(請標明鄰近門牌及街道名稱)
七、如係委託,應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若已課有房屋稅者,請檢附房屋稅籍證明或房屋稅單; 尚未課稅者免付之。
九、照片五張,確有人居住之證明:房屋正面(整體外觀)、客廳、廚房、臥房(照臥室內床俱)、衛浴設備(照內部馬桶及盥洗用具)
一、到所申辦收件後實地勘察。
一、紙本收件初審,現場實勘後門牌編釘。
一、規費交付方式:到所領取門牌證明書併繳費。
二、門牌初編證明書,每份新臺幣20元。
三、門牌(鋁牌)工本費,每面新臺幣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