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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各區里活動中心線上租借預約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使用里活動中心作為集會及文康娛樂活動外,但不得供作居住或營業之用。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機關團體及個人應向區公所提出申請書,並繳納租用費及保證金始得使用。

4 作業天數

  • 10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機關、團體或個人。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由民間社團所舉辦之活動,應檢附活動計畫書及立案證書等資料,向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初審並經同意後,由申請人檢附場地復原切結書向區公所申請使用並繳交保證金。舉辦活動時,如有違反切結內容,保證金不予發還。

    二、機關團體或個人申請長期使用里活動中心者,應於同意後與區公所簽訂使用契約,且考量使用之公平性,遇特殊情形或其他臨時租借經區公所審核通知後,無條件同意暫停使用。

7 是否須電子繳費

8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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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線上租借表單填寫說明.pdf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民政局-地方自治科-第二股
  • 承辦人員或單位:江國豪
  • 聯絡電話:(04)22289111#29214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