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迅速有效送達戶籍文書,民眾得申請指定送達地址,自 99 年 7 月 1 日 8 時起,可至各戶政事務所臨櫃或以自然人憑證在網路申辦。
二、指定送達地址之正確性由申請人負責。
一、申請
二、戶所審核
三、審核無誤受理登記
一、受理機關為戶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