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舊(原)租約1份,租約遺失者,請附切結書1份。
二、續訂契約3份。
三、最近1個月內房屋稅籍證明書及房屋課稅明細表各1份。
四、承租人及保證人最近1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
一、填製「臺中市市有房基地換約續租申請書」,連同附繳證件送交辦理
一、作業流程:收件→審查(例補正、會勘等)→函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