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具「臺中市政府財政局檔案應用申請書 」提出申請
二、攜帶本局審核同意通知函、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或護照)
一、線上申請
二、書面郵寄申請表
三、親自持送申請表
一、線上提出申請、臨櫃取件。
二、收到申請後,7日內通知補件或於30日內將審核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申請人請依約定時間至本局檔案應用處所閱覽或複製檔案,並繳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