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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價托育服務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依據臺中市未滿六歲兒童平價托育暨準公共化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詳見本府社會局網站(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3753/Lpsimplelist)

    三、符合申請資格者,每月補助1,400元。

    四、補助案件受理單位:送托之準公共托嬰中心。

    五、洽詢單位:本局兒少福利科劉行政助理分機37581、蔡約用人員分機37582。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人(委託人)於托育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備齊文件送交托嬰中心。

    二、托嬰中心初審

    三、社會局完成案件審查,審核通過者於每月月底撥付補助款。

    四、審核不通過者經本局公文通知核定不通過,申請人自通知送達次日起30日內,得填具「異議申請書」併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復。

4 作業天數

  • 75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未滿3歲兒童送托本市準公共托嬰中心經個案審議通過調費者

    二、兒童應設籍本市,且委託人(父母一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應設籍本市半年以上

    三、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四、兒童送托日間托育、全日托育、夜間托育等,且每週時數達30小時以上。

    五、申請期間該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六、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不得指定一對一收托。但發展遲緩、身心障礙、罕見疾病或有其他特殊狀況之兒童,不在此限。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皆需重新檢附資料提出申請:(一)同一年度更換不同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二)停托當日起3個月以上者(含3個月以上停止申請補助者)。(三)申請人資格異動。(四)經查補助資格不符並未於申復期限內提出異議申請者。(五)原補助資格不符原因消滅者。

7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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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呂社工
  • 聯絡電話:(04)22289111#37532
  • 傳真:(04)22546312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