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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生育、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補助對象:設籍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之列冊低收入戶,符合以下情形者:
    (一)一般生產者。
    (二)懷孕三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或死產者。

    二、申請資格:
    (一)低收入戶生育補助:
    1.分娩三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
    2.領取本項生育補助者,可同時請領本市生育津貼。
    (二)低收入戶產婦營養補助:
    1.分娩三個月內之一般生產者或懷孕三個月以上自然流產或死產者。
    2.產婦或自然流產、死產者列冊低收入戶之時間若於生產後,於列冊時間起算比例差額補助,一般生產者申請嬰兒營養補助亦同。
    (3)低收入戶嬰兒營養補助: 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且設籍本市出生三個月內之新生兒。
    (4)以上各款生育、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可併一起申請。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櫃台受理後(新增新生兒列冊則於列冊資格審核完成後)承辦確認其文件無缺漏且資格符合,至全國社政資訊整合系統完成初審後,檢具此案撥款總表、清冊各一份以及申請人身分證及撥款帳號影本函送社會局複審,社會局核准後將發文給申請人並撥款。

4 作業天數

  • 區公所審核9日,社會局撥款14日(工作天)。
  • 承辦機關:北屯公所-社會課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小姐
  • 聯絡電話:(04)24606000#6174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