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附件為警械許可製造申請書,填寫資料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製造警械名稱,並檢附負責人資料卡、申請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廠商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附產品樣品、圖示及中文說明書、電擊器加附測試結果報告及樣品、防暴網加附經相關政府機關、學術研究機構或經國際認證之檢測單位等測試之拋射物單位面積發射動能報告(如第2頁備註說明部分)及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