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生者身份證 2.醫療院所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摘要,住院病歷摘要或就醫紀錄 3.申請人(家屬)身份證 4.基本費用1000元(加印1張10元)
一、往生者符合一般自然死亡時家屬填寫申請單並備齊資料由醫師會前往相驗。
一、個案家屬過世時,備齊親屬及往生者身分證、健保卡,以及近三個月診斷證明或病歷摘要,至衛生所櫃台進行申請
二、醫師前往實地相驗
三、開具死亡證明書
四、繳費、用印及領取死亡證明書
一、直系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