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往生者身分證及健保卡
二、申請者身分證
三、病情摘要或診斷書
四、基本收費1000元,多一份加10元
一、往生者符合一般自然死亡時家屬填寫申請單並備齊資料由醫師會前往相驗。
一、個案家屬過世時,備齊親屬及往生者身分證、健保卡,以及近三個月診斷證明或病歷摘要,至衛生所櫃台進行申請
二、醫師前往實地相驗
三、開具死亡證明書
四、繳費、用印及領取死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