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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醫院申請變更負責醫師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請填具「臺中市醫院變更負責醫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先至醫師公會蓋戳章,再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辦理

3 作業天數

  • 私立醫院者,約21日;非私立醫院者,約7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申請機構如為私立醫院,則視同新設醫療機構,將依醫院開業程序辦理開業現場會勘,如經審查符合規定,將核發新機構代碼及新開業執照。

    二、開業執照規費:病床總床數為100床以下者,為新臺幣1500元;病床總床數為100床以上者,為新臺幣2000元。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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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徐小姐
  • 聯絡電話:(04)25265394#3731
  • 傳真:(04)25280825
  • 最後更新日期: 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