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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糾紛調處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郵寄或親自辦理

3 作業天數

  • 45 日(工作日)

4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申請人檢同應備文件至秘書室收文。

    二、承辦人員審理文件是否完備。

    三、繳交調處費。

    四、召開調處委員會。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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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環保局-綜合計畫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孟如
  • 聯絡電話:(04)22289111#66127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