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服務市民,維護環境清潔及消弭髒亂點,並配合環保署之既定政策,積極推動大宗垃圾(廢傢俱)清運、處理、再利用計畫,協助免費清運一般家庭汰舊換新之廢傢俱,並為擴大服務層面與便民措施,除可透過網路申請外,也可打電話至各區清潔隊詢問。
一、請依清運地點選擇所屬轄區清潔隊申請。
二、如清運地點所屬行政區為「和平區」,請另洽和平區清潔隊辦理:04-25941741。
三、為保障市民權益及市容整潔,如申請後清潔隊未於3日內聯繫清運時間,請電洽各區清潔隊再次確認。
四、實際清運日期須由轄區清潔隊視勤務狀況排定後,電話通知申請者。
五、清運當日,申請者或代理人需先自行將清運物品搬至家門口,並請出示含代徵處理費之水費單據以供核對。
六、環保局保留申請案件核准與否之權力。
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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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
範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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