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人,請備妥自然人憑證。
二、公司法人,請備妥工商憑證。
一、土地或建物權利被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和解移轉案件,於辦理情形為「收件」及「異動完成」時,系統將透過簡訊或電子郵件主動發送通知給申請本項便民服務之權利人。
一、依數位櫃台說明辦理
一、限不動產登記名義人。
一、處理完成後,會以申請人選擇通知方式通知本服務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