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解決不動產交易資訊不透明,凡登記機關所收登記原因為買賣之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所簽訂租賃契約書之租賃案件及預售屋案件,均應由申報義務人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相關資訊經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資訊並整理後,於「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對外提供查詢。
一、任何人
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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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租賃、轉租案件)申報書及填寫說明(1120901新制).pdf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買賣).pdf 申報書及填寫說明(預售屋).pdf |
範例 |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