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物測量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使用執照及竣工圖(第一次登記)
四、建物所有權狀
五、其他依法規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如:移轉證明、切結書等)
一、 係有關建物的測量,例如建物第一次測量、分割、合併、滅失….等。
二、 因轄區限制(大雅區、潭子區),辦理方式為臨櫃辦理申請。
一、 填寫申請書並備齊身分證明及相關資料
二、 臨櫃申請並收件
三、 繳交規費(依「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計收)
四、 排定複丈日期
五、 領取建物測量定期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