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鑑界是土地複丈之一種,指已辦理地籍測量之土地,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致使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時,相鄰土地所有權人須確定其界址位置(如申請建築避免越界、與鄰地所有權人確定界址樹立界標……)以保障權益,可向地政機關申請複丈作業。測量人員依據法定地籍圖或界址座標等資料,於實地確定土地界址正確位置。
二、申請人於填具申請書後,請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流程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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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土地登記申請書%285%29.pdf |
範例 |
%258a更登記申請書範例%28未涉及原有標示變更%29.pdf |
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