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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地政-新規定地價地價申報

1 服務內容

  • 一、土地所有權人得參考公告地價,增減百分之二十以內申報地價,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為其申報地價,申報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為簡化申報地價手續,依現行規定未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故土地所有權人如欲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申報地價者,可免辦理申報地價。

2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線上申請

3 作業天數

4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土地所有權人

5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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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地政局-豐原地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豐原地政第三課
  • 聯絡電話:(04)25263188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