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使用人、新使用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二、家族系統表(請註明繼承或放棄)
三、攤(鋪)位原使用行政契約書/臨時攤位使用約定書
四、市場自治組織無欠款證明書
五、檢附現場攤位照片兩張:1.近照、2.包含整齊線之全景照
六、原使用人除戶戶籍資料/死亡證明書(擇一)
七、新使用人全戶戶籍資料(下列二擇一檢附)1.最近2個月記事欄不省略全戶戶籍謄本正本、2.記事欄不省略戶口名簿影本(加蓋新使用人私章、註明提供日期及”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
八、所有繼承人與原使用人之親屬證明文件(如戶籍資料)
九、放棄使用權同意書(放棄人填寫)
一、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變更名義
一、逕洽市場管理室辦理
一、臺中市滿18歲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