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可郵寄或親送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或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申請時間及受理單位
3. 中途入(離)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學 校或準公共幼兒園者,以入(離)園當日起計;當月就讀日數 15 日以下者,予以補助; 逾 15 日者,當月不予補助。
2. 以月為核算單位。
1.幼兒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第一胎5,000元,第二胎可領6,000元、第三胎(含)以上可領7,000元。
☆補助基準
3. 幼兒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2. 幼兒未就讀於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教 學校或準公共幼兒園期間。
1. 出生至生理年齡滿2歲的我國籍幼兒。
☆發放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3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