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書乙份
二、領據乙份
三、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學生證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乙份(擇一)。
五、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六、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七、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八、繳費收據正本。
一、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具有原住民身分及就讀公、私 立小學(一年級以上)、國中及日間部高中/高職生。
二、需取得本市之低收入戶或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之家庭。
一、填妥「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計畫申請表」後,送至(郵寄或親送)戶籍地之區公所民政課承辦人員
一、本補助計畫不得與原住民課後扶植計畫重複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