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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五耕地租佃業務:耕地租約之訂定、續訂、變更、終止或註銷等登記(雙方會同)申請書表(一致性)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耕地租約之訂立、續訂、變更、終止、換訂、註銷或更正,應於登記原因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由出租人與承租人會同向耕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登記。

    二、出租人或承租人無法同申請時,得由一方敘明理由,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單獨申請登記。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人提出申請

    二、公所受理後通知其他出租人及承租人(必要時辦理公示送達)

    三、公所函送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核備

    四、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核備後函知各出租人及承租人

4 作業天數

  • 約2~3個月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耕地三七五租約出租人承租人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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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375租約申請書表.pdf
範例
其他文件

7 去哪申請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