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最近2年內之2吋彩色照片1張。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障手冊等)。
三、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障手冊等)。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市民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 二、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000元點數、原住民1,500元點數。 三、受理單位:各區公所。
一、填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