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輔具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atonline.sfaa.gov.tw/)提出申請。
(一)設籍臺中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之輔具補助基準表或本府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增訂表規定者。
(二)申請輔具補助項目並未獲政府其他相關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者。
(三)輔具補助每人每二年度以補助四項為原則,同一項目於其使用年限內不得重複補助。
(四)依補助基準表或本府增訂表之規定須經評估及不須評估之輔具,未經評估及核定即先行購買者不予補助。
(一)醫療輔具(如氧氣製造機、雙相陽壓呼吸輔助器、單相陽壓呼吸器、電動拍痰機、化痰機、血氧偵測儀、壓力衣等22項):請逕洽本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4-2228-9111分機71085
(二)長照輔具(如購置輪椅、便盆椅、拐杖、輪椅座墊、無障礙設施等;租賃爬梯機、居家用照顧床、電動輪椅、移位機、氣墊床等共計68項):請逕洽本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04-2515-2888
(三)職務再設計輔具:請逕洽本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04-2228-9111分機35426
(四)教育輔具:請逕洽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04-2228-9111分機54618
(五)職業災害勞工輔助器具補助:請逕洽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災勞工保護組第二科02-8995-6666分機8287
(六)榮民輔具:請逕洽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04-2527-1288、04-2282-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