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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未滿65歲生活無法自理者安置補助申請書表(一致性)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1.列冊低收入戶。

    2.未滿65歲且非身心障礙者。

    3.經醫師證明生活無法自理。

    (二)補助金額:每月1萬8,000元。

    承辦人電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4-22289111轉37240。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二、區公所進行初審並將申請資料彙送社會局

    三、社會局進行複審匯撥補助並函復申請人

4 作業天數

  • 社會局受理至核定為7日(工作日)

6 去哪申請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