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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愛心食物銀行申請書表(一致性)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針對失業及近期內遭逢變故之家庭提供即時及預防性服務,避免陷入三餐不濟之窘境,發放優先順序:

    1.主要負擔家計者皆失業,又有就讀高中以下子女,生活陷困,三餐難繼者。

    2.主要負擔家計者二分之一以上失業,又有就讀高中以下子女,生活陷困,三餐難繼者。

    3.政府列冊中低收入戶,生活仍陷困,三餐難繼者。

    (二)補助項目

    白米、麵條、罐頭食品、簡餐調理包、營養沖泡品、沙拉油、醬油等物資,發放數量依照家戶實際人口數調整,發放期間以6個月為原則,至多延長1次(6個月)。

    承辦人電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4)22289111#37215、37213。

    受理單位:居住所在地區公所或臺中市愛心食物銀行各分店。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向居住地區公所或臺中市愛心食物銀行各分店申請→食物銀行分店受理審核→審核通過者寄發領取通知單→至發放站領取物資

4 作業天數

  • 30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受助戶之資格需為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家戶,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主要負擔家計者因急難事由,且有就讀高中職以下子女,生活陷困。

    (二)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生活仍陷困。

    (三)其他因素經社工員評估確實急需食物銀行濟助。

  • 承辦機關:和平公所
  • 承辦人員或單位:和平公所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