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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訓練網(勞動部)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為促進十五歲以上有就業意願卻無足夠就業技能之待業或失業者獲得就業技能,課程安排以日間訓練為原則,訓後將安排就業輔導措施,協助就業。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向承訓單位報名+繳交資料,並透過甄試機制錄訓。

4 作業天數

  • 至各職前訓練班報名截止日前報名。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15歲以上之失業者、待業者。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一般失業勞工須負擔受訓經費20%,符合免自行負擔資格者一律免費參訓。

    二、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所參訓班別符合訓練期間一個月以上,每星期上課四次、每次上課日間四小時以上、每月總訓練時數一百小時以上,由承訓單位提出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三、補助對象: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保局發放。 2.特定對象身分失業者: (1)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間者 (以實際受訓起日為計算標準)。 (3)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4)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領有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6)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於最近1個月內(指開訓日前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7)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8)家庭暴力被害人:指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者。 (9)更生受保護人:指領有出監證明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者。 (10)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未就業未就學(未就學指完成國民義務教育階段,且無學籍或休學狀態)之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以實際受訓起日為計算標準)。 (11)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 1.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2.前目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12)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者。 (13)高齡者(依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逾65歲者(以實際受訓起日為計算標準)。

7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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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勞工局-就業安全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王小姐
  • 聯絡電話:35615
  • 最後更新日期: 202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