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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食物銀行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為紓解弱勢及近貧家庭因遭逢急難事由致生活陷困之困境,辦理食物銀行實務給付,食物銀行申請一期為6個月,若一期申領完畢後仍有需求,可再申請延長一期(6個月),原則上最多以一年為限。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向居住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二、區公所於接獲申請及通報後審核申請資格,於每月月底前送交主責轄區食物銀行分店

    三、由各轄區食物銀行分店審核申領資格,符合領取食物資格者將於發放日10日前寄發通知單給申請人

    四、由申請人至指定食物銀行發放站領取物資

4 作業天數

  • 30 日(工作日)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受助戶之資格需為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家戶,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主要負擔家計者因急難事由,且有就讀高中職以下子女,生活陷困。

    (二)領有政府社會福利補助,生活仍陷困。

    (三)其他因素經社工員評估確實急需食物銀行濟助。

  • 承辦機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 承辦人員或單位:康社工師、洪社工師
  • 聯絡電話:(04)22289111#37213、37215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