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用個案管理服務方式,整合、連結與運用各項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使身心障礙者在職業重建過程中獲得連續性、無接縫之專業服務,以達到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性就業之目的。
二、協助身心障礙者進入或重返職場,獲得適性及穩定的就業。
一、凡年滿15歲以上有就業需求者之身心障礙者,可持身分證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就近親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行政管理中心及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辦理就業登記。
二、詳細服務資訊,請參閱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網址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1368074/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