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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應用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人申請檔案應用,應填具申請書並敘明理由(親自持送)向本處提出申請。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填寫申請書提出應用申請(不合規定或資料不齊全者通知申請人7日內補正)。

    二、寄發准駁審核通知書(30日內准駁,按規定寄發書面通知申請人,如需輔佐人陪同應用應事先提出申請)。

    三、持憑證件到場應用取件(出示核准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到場應用取件保證遵守規定並由承辦人員陪同應用)。

    四、繳費結案(按檔案複製收費標準表繳交費用並將相關資料歸還受理單位點收如有違反規定者得制止或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五、歸還點收結案。

4 作業天數

  • 1 日(工作日)
  • 承辦機關:主計處-秘書室
  • 承辦人員或單位:賴小姐
  • 聯絡電話:(04)22289111#19609
  • 共用收件信箱:chieh7337@taichung.gov.tw
  • 傳真:(04)22210521
  • 詳細位置: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7樓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