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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圖書館興安分館戶外廣場租借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興安分館戶外廣場場地租借服務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至租借系統申請後

    二、自系統下載與列印圖書館場地借用保證書

    三、三日內至興安分館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四、借用日當天到櫃檯報到由服務人員帶領至場地

    五、借用日當天繳交場地退款申請書暨領據(可自系統下載與列印)

    六、活動結束,由櫃檯服務人員確認場地復原狀態

    七、辦理保證金退還

4 作業天數

  • 受理租借系統申請之工作日為3日 租借申請審核後3日內至分館繳納費用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無申請資格限制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使用場地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館或各分館得要求立即終止使用,所繳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概不退還: 一、實際使用與申請時之名目或內容不符。 二、私自轉讓他人使用。 三、影響閱讀環境及環境衛生。 四、演出活動有損及建築設備、人員安全之虞者。 五、從事違法情事。 六、妨害公序良俗。

7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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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 承辦機關:文化局-市立圖書館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小姐
  • 聯絡電話:04-22328546#725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