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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原住民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獎勵金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為加強原住民族語言之推廣,鼓勵臺中市市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

    二、通過認證獎勵標準如下: 中級:新臺幣一仟元。 中高級:新臺幣五千元。 高級:新臺幣一萬元。 優級:一萬三仟元。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寄發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之 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一日止,檢附申請文件,親送或郵寄本會提出申請。

4 作業天數

  • 20天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設籍臺中市四個月以上。

    二、通過認證且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之市民。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如有遺漏或不符規定者,應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補正不完全或無法補正者,視為自願放棄獎勵資格。

    二、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予獎勵;已獎勵者,本會得撤銷並追回全部獎勵金: (一)就同一等級認證,曾經受 有原住民族委員會、其他直 轄市或縣市 政府獎勵者。 (二)已通過較高等級認證。其 後以較低等級認證申請本要 點之獎勵金。 (三)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之 證明文件。

7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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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原民會-文教福利組
  • 承辦人員或單位:高麗雯
  • 聯絡電話:04-22289111#50110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