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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1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使用本中心場地者,應於使用日三十日前填具申請書, 並依場地類別檢附資料向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提出

2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收件,審核,函覆審核結果

3 作業天數

4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場地申請方式採臨櫃辦理(親送或掛號郵寄申請書)。

6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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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機關:文化局-屯區藝文中心
  • 承辦人員或單位:施小姐
  • 聯絡電話:(04)23921122#113
  • 傳真:(04)23928886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