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

首頁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自然人憑證申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年滿18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設有戶籍且未受監護宣告),本人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及IC卡工本費250元(需E-MAIL信箱),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二、如有申請恢復戶籍、變更姓名或變更身分證字號後,憑證管理中心資料庫與戶役政資料庫需同步更新資料,故需於戶籍遷入、改名或變更身分證字號同步完成後才可申辦自然人憑證,請於資料異動後3個工作日,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辦。

    三、除「憑證申請」與「憑證廢止」外,其他各項目均可委託他人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申請

    二、戶所審核

    三、審核無誤後辦理

4 作業天數

  • 隨到隨辦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IC卡工本費250元僅適用現金繳納,不適用信用卡、悠遊卡及行動支付。

6 相關表單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文件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 (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 承辦機關:民政局-南屯戶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南屯戶政
  • 聯絡電話:(04)24736255
  • 共用收件信箱:87000@taichung.gov.tw
  • 傳真:(04)24736266
  • 詳細位置: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