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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勢地政-抵押權設定登記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 權擔保之土地或建物,得就其賣得價金優先受清償之權,經訂立書面契約後,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辦抵押權設定所為之登記。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詳如附件-抵押權設定流程圖

4 作業天數

  • 3個工作天

5 申請資格(可申請的條件為何)

  • 一、土地所有權人(擔保物提供人)及抵押權人會同申請

6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者,無須檢附擔保物提供人之印鑑證明

  • 承辦機關:地政局-東勢地政
  • 承辦人員或單位:陳小姐
  • 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20
  • 共用收件信箱:dsland0001@gmail.com.tw
  • 傳真:04-25876171
  •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7/25